从小就在百事可乐的商标上看到一个帅气的大男孩,后来才知道这就是大名鼎鼎的贝克汉姆,然而大家对于他的评价一直都是两极分化的,有人愿意用“圆月弯刀”来褒奖贝克汉姆,而我恰恰认为这是对小贝的贬低,因为他擅长的技术远远不止区区一个任意球那么简单,今天来说说英格兰球星贝克汉姆到底是什么级别的球员。
顶级实力
有人说他是名气大于实力,喜欢他的人说他是实力大于名气。
两种观点各有各的道理,因为小贝的名气实在太高了,甚至高过同时期的罗纳尔多和齐达内,就连退役之后的人气也不低于绝代双骄,以上这四位可都是准球王级别。但他的竞技状态远没达到超级一流水平,不用说跟球王相比,哪怕是跟亨利、埃托奥、哈维、伊涅斯塔、莫德里奇、菲戈和卡纳瓦罗等人相比,小贝还是有差距的。
贝克汉姆的个人最高荣誉是拿了两次世界杯第二名的成绩,相比于上面各位大神,小贝的荣誉簿上的确黯淡无光,如果打乱足球场上的位置,小贝的实力根本排不进前20名,但论名气,小贝是无敌的。
也有人说小贝是最被低估的球员,因为他在场上的作用很容易被忽视。但说小贝实力大于名气显然是不符合实际的,因为他的名气已经到了顶峰,不能再高了,这种名气的球员就应该具备梅西和马拉多纳的水平,否则怎么说都是名气大于实力的。
而这种论调是基于小贝过高的人气而遭到的诟病,很多人认为小贝配不上如此高的赞誉,因此开始贬低他。客观地说,小贝虽然名气大于实力,但也绝非浪得虚名。同时必须必须承认,小贝在足球场上的位置是相对吃亏的。
足球虽然是11个人的运动,但说到底还是更注重前锋,没有人明明可以踢前锋却选择踢后卫,因为脏活累活永远也比不上高光时刻诱人,况且足球最终是要赢下比赛,光靠防守是不可能实现的,所以人们往往对前锋给予更多的青睐。
贝克汉姆的主要位置是右前卫,偶尔客串后腰。这两个位置都可以归类为中场,相比来说,中场球员在“论功行赏”的时候要比前锋略微吃亏,因为中场是一个承上启下的位置,既要为前锋输送炸弹,又要负责防守,还要梳理整个球队。
球场上的11个位置同等重要,但从效果上来看,中场的职责属性很容易被大家忽视,比如哈维、伊涅斯塔和布茨克茨为球队穿针引线,做出无数精准的秒传,但最后基本都靠梅西进球,等于说大部分的脸都被前锋给露了。所以当时有一种说法说国际足联欠哈维和小白一座金球奖,就是因为人们太注重进球者,而忽略了那些做嫁衣的人。
贝克汉姆更多的工作都是在为球队进行梳理,是球队的大脑,但从感官上来看,人们更多地只记住了进球的人,而忽略了传球的人,更何况贝克汉姆很多时候是间接助攻,也就是他送出的传球并没有直接造成进球,足球场上经常有这种间接助攻,与直接助攻和进球同样重要。
说白了,小贝虽然在时尚领域永远占据C位,但足球是要靠实力说话的,他在场上踢的位置以及他的球风远远没有他在时尚圈那么拉风,更多的时候都是在传球。足球场地宽阔,球员数量多,传球至关重要,但毕竟多数人都不是专业的足球评论员,很难看出小贝的重要性。记得以前有个同学是小贝的粉丝,我曾问过他贝克汉姆到底有什么厉害的,我真看不出来,除了会几脚任意球,他说贝克汉姆传球好,当时我真是没听懂,还以为是这位同学故意为贝克汉姆辩驳呢。
随着对足球越来越理解,我才意识到传球的重要性,但除非是小贝送出精准长传形成进球,否则在感官上还是很难关注到小贝的存在,毕竟场地那么大,长得再帅也看不见,更何况欧洲足坛从不缺乏帅哥,他只是更帅一点而已。小贝的招牌技术一直被定义为“圆月弯刀”,给人的感觉好像贝克汉姆只会踢任意球,其他都不太行一样,事实上根本不是这样的。但这也很好地解释了上面的结论-进球更容易被歌颂,做嫁衣往往被忽略。
事实上贝克汉姆最厉害的地方在于传球,只是他兼具了顶级的定位球能力,一般来说,一名优秀的中场都有一脚非常优秀的定位球能力,比如小儒尼尼奥、菲戈、齐达内、哈维、内德维德等人。而贝克汉姆的定位球能力是仅次于小儒尼尼奥,基本上可以傲视群雄的,所以小贝绝对称得上顶级中场。
但他的短板同样比较明显,这也是制约他成为头牌球星的原因。足坛中伟大的中场大致分两种,要么进攻犀利,要么防守彪悍。贝克汉姆虽然兼具了两点,但在这两方面都绝非顶级,跟他同处在中场的顶级球星像菲戈、齐达内、卡卡和莫德里奇等人,都要明显强于小贝。而这些球星也无一例外都获得了世界足球先生的荣誉(如今叫金球奖)。
而即便是贝克汉姆最高光的那几年,也距离世界足球先生差了那么一点成色。他的突破能力并非一流,防守能力也不是顶级,各方面属性却相对均衡,是位非常优秀的中场球员。论突破,他不如菲戈,论传导,他不如哈维和齐达内,论大局观和远射,他不如莫德里奇,如果把一些进攻性前卫算进来的话,他更不如罗本、梅西和C罗,这些人都是踢过前卫和前锋的球员。
因此,对于贝克汉姆球员成就的定位就是超级巨星,而非头牌巨星。
弗格森和贝嫂之争
贝克汉姆作为曼联传奇号码-7号的拥有者,在俱乐部层面上也如同他的竞技水平一样,足够优秀,但绝非最顶级。作为晚辈,他比不上国王坎通纳和乔治贝斯特,作为前辈,他也早就被C罗超越,在曼联7号的传承中,贝克汉姆的级别恐怕只是中等级别的存在。
弗爵爷对贝克汉姆一度十分不满,他认为小贝过于沉迷于声色犬马,年纪轻轻就把心思花在谈恋爱上,他应该把更多的精力放在足球上,而远离维多利亚。弗格森对于维多利亚可谓恨之入骨,他认为如果没有维多利亚,小贝的级别本应更上一个台阶。于是恨铁不成钢的弗格森一怒之下把球鞋扔到了小贝眼眶上,这就是有名的“飞鞋事件”。
但竞技体育最终拼的还是身体,小贝的技术水平已经达到了他身体所及的最顶级,而他的短板也远非可以通过刻苦训练弥补的,比如爆发力,小贝的奔跑能力很强,但冲刺速度并不算快。这就很像国足李铁很能跑,但没有前锋跑得快一样,李铁就是踢后腰位置的。再看看小罗的天赋,相比之下,贝克汉姆在天赋上限相形见绌。
可同样,齐达内的身体天赋也不是顶级的,他不擅长奔跑,可他的控球技术和大局观堪称历史级别的,可以比肩马拉多纳,显然贝克汉姆在控球方面远远达不到齐达内的高度。再看小罗如同鬼魅一般游走于绿茵场,C罗飞天遁地,身体素质远非小贝可以比肩,这些人的天赋都要好过贝克汉姆。
所以弗格森对于维多利亚的评价是极其错误的,当然了,作为球队的主教练,他有权也必须这样认为,也许贝克汉姆把全部精力都放在足球上会对他的竞技状态有所促进,但也不会有质的飞跃,因为每个人都有天花板,而小贝明显达到了自己的天花板。
小贝无论怎么练,也不可能达到梅西和C罗的高度,所以如果不是维多利亚的运作,小贝的定位只会停留在一名优秀的球员,不客气的说,抛开其他问题不谈,只谈足球,在足坛找到一个综合能力和贝克汉姆一样的球员很容易,贝克汉姆之所以是万人迷,完全是因为贝嫂的包装。否则就像兰帕德和杰拉德等一众球星一样,能力出众,长相也很帅气,但仅限于足球圈,不可能成为世界级的球星。
所以维多利亚对小贝的包装和运作,绝对是超级成功的。
敬业
对于弗格森来说,小贝的职业态度是有问题的,但对于贝克汉姆个人来讲,他的事业绝对是非常成功的,因为小贝的志向显然不仅仅局限于足球。但作为职业教练的弗格森自然觉得小贝不够敬业,毕竟每个人都年轻过,不可否认小贝在刚刚认识维多利亚的时候会有些心猿意马,可能会稍微走了一段弯路,但纵观小贝的整个职业生涯,他的职业精神有目共睹。
足球不是选美,小贝的职业生涯并非一帆风顺,他成为英格兰队的主力之后,又一夜之间从宠儿变成了弃儿,就是因为1998年跟阿根廷的世界杯比赛,年轻气盛的贝克汉姆犯了一个低级错误,毫无必要的踢西蒙斯一脚,然后直接被红牌罚下,也使得英格兰在接下来的比赛捉襟见肘,最后被淘汰,都说中国球迷素质低,其实外国球迷更现实,变脸比翻书都快,瞬间从喜欢贝克汉姆变成唾骂他。
但贝克汉姆显然不是中看不中用的小白脸,他通过自己的努力,卧薪尝胆。在4年以后以一记点球战胜阿根廷队,实现完美救赎。贝克汉姆的职业生涯同样辗转过多家俱乐部,也一度被安排在板凳席上不能上场,可无论作为替补还是首发,或是被安排在什么位置上,他都能兢兢业业的做好自己的工作。
事实上贝克汉姆的大部分时间都是作为球队的一个重要拼图存在的,而非第一核心,但他无怨无悔,只是安心踢球,尤其是在职业生涯的晚期,小贝的这种状态更加明显。看得出来小贝是真心热爱足球,否则也不会在屡屡遭受挫折之后又重新站起来,甚至为了有机会去最后一届世界杯而去美国联赛踢球,美国职业足球大联盟往往给出个工资非常高,但小贝根本就不差钱,他只是想多踢几年足球,享受足球带来的乐趣罢了。小贝对足球的热爱丝毫不逊于科比对篮球的热爱,只不过科比的成就更高一些,但热爱不分高低。
卓越贡献
如果一个人足够伟大,那么他必将对行业作出杰出贡献,并且脱离了他所在的领域。贝克汉姆是足坛巨星,更是国际巨星,顶流明星。
实际上贝克汉姆已经成为了一种文化符号,由于他在其他领域的光芒太过于耀眼,以至于人们认为他只是个花瓶,事实上如果像贝克汉姆这类的人物越多,足球运动才会越繁荣,因为任何领域都需要旗帜性人物来引领。
贝克汉姆对于足球的贡献同样不逊于任何一位顶级巨星,使原本男性观众更多的足球骤然增加了一大批女性球迷,这对于整个足球的市场和发展有着巨大的作用。伦敦奥运会上,小贝也作为形象大使参加了奥运会,传承了奥林匹克精神,同样他也一直以一个完美的形象来给青少年做榜样,同时也是非常重要的纽带,以自己的方式去传播足球。
所以对于贝克汉姆来讲,他在其他领域的成就非常重要,但如果失去了优秀足球运动员这个身份,他的一切身份就会变得无足轻重,而正是因为有了足球巨星的身份,再兼具颜值和流行元素,才使得贝克汉姆这颗明星无比光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