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成 965 2023-04-09 14:04:03
执行案号:(2022)豫1421执1607号
案由:委托合同纠纷
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、裁定,决定予以曝光
失信被执行人姓名:闫鹏
性别:男
居民身份证号码:4114211992XXXX6033
执行法院:民权县人民法院
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:8025元及其他费用
住所地:河南省民权县北关镇吴庄砦村委
联系人:王法官 联系电话:1983709175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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