暴力匪徒——斯蒂芬杰克逊
俗不可耐的百科式介绍
斯蒂芬杰克逊(Stephen Jackson),1978年4月5日出生于美国得克萨斯州阿瑟港,身高2米03,臂展2米11,司职得分后卫/小前锋。
1997年第2轮第42位被菲尼克斯太阳队选中,职业生涯曾效力篮网队、马刺队、老鹰队、步行者队、勇士队、山猫队、雄鹿队和快船队,荣获1次总冠军。
自己想说的“干货”
斯蒂芬杰克逊(以下简称杰克逊)身体壮硕,技术尚可,拥有大心脏且敢打硬仗,是“匪徒型”的拼命三郎,对胜利十分渴望。他不仅在场上暴力十足,在场下更是麻烦不断,不过这并不影响他对比赛的投入,拼命防守,能突能投,经常放冷箭,使用得当的情况下,愿意为胜利牺牲自己,比较情绪化的3D球员。
杰克逊职业生涯效力过很多球队,个人荣誉不多,团队荣誉也只有一个总冠军,但他却一直是对方不敢小觑的球员,翻开他的履历,除了总冠军,他还在勇士队随队创造了黑八传奇,巅峰时期的他是场均20+5的准球星数据,他还是山猫队第一个三双的缔造者。虽然有一些荣誉,但他的表现并不稳定,心情好认可你,怎么都行,脏活累活都干,替队友出头更是常事,不认可你,那就是球队的毒瘤、刺头……
杰克逊职业生涯最让人印象深刻的时期自然是马刺队、勇士队和步行者队的时期,那几年他也遇到了自己喜欢的球队和队友,也愿意为了胜利不懈努力,除了在步行者队有过小插曲之外,他的表现也确实不错,从马刺队“竞争上岗”首发后,他就是为了胜利愿意干脏活累活的优秀首发球员。
绰号“武圣”的杰克逊最著名的暴力事件一个是场内的奥本山宫殿事件,他的“表现”不亚于阿泰,他的处罚仅次于阿泰……还有就是场外的枪击事件,他在夜店喝多了,和大佬起了争执,酒精上头的他直接掏出自己黄金皮肤的手枪,对着正在开车的大佬就是数枪,大佬开着一堆弹孔的车扬长而去,他则被警察带走了。
那时候关于杰克逊的讨论有一些,奥本山宫殿事件肯定是热度排名第一,毫无悬念,并且在那之后一段时间他的热度真的很高,大家都想看他的比赛,万一能再碰到一次斗殴事件呢……除了暴力事件,他的表现也一直不错,从马刺开始他就一直是一些志在夺冠球队想要争取的球员,在NBA游戏中也很好用。
遐想的“如果”
既然杰克逊和奥本山宫殿事件密不可分,这件事也是球队和他的转折点,所以“如果”的就是奥本山宫殿事件。如果这场斗殴没有出现,那么这一年的步行者队绝对有可能夺冠,当时东部唯一的对手是活塞队,从实力上没有绝对差距,而且由于米勒要退役,全队上下斗志更强。而西部大概率还会是马刺队脱颖而出,他们也没有绝对差距,不是没有可能取胜……
哪怕杰克逊能收住手,并且阻止其他人别动手(当然这个可能性几乎为零,除非不动手,只要动手了他必须上……)那么阿泰禁赛了,剩下的球员也完全有可能冲击总冠军。再或者对方球迷没有动手,大概率应该也就是吃T和禁赛几场而已……那么依然有可能夺冠,他的荣誉会出至少一个总冠军,而且他还会继续风光几年……